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3年2月19日
冰雪之夜忙执行 快速反应保平安
2月8日龙年腊月二十八的夜晚7时,一年的辛苦工作终于划上句号,绷紧了一年的心弦也终于放松下来,我院干警们沉浸在难得的轻松里,和家人一起准备着迎接新年的到来。这时,执行庭庭长陈卫国接到的一个电话却打破了这一番平静和祥和。来电者是一执行案件申请人张某某,其声称已找寻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并一起在前往法院的途中。陈庭长收讯后深知在此敏感时期若处置不当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急忙丢下一桌正在吃团圆饭的家人赶到了办公室。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夫妻二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3月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刘某某夫妻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经济损失10万元。案件前期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给付15,000元,我院在其未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对其财产进行调查,但未找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期待,执行法官将自己和执行庭庭长陈卫国的电话告知他,并向其承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我们保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陈卫国庭长赶到办公室时,发现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带着其一家老小和被执行人刘某某夫妻站在门口,双方情绪都很激动。陈庭长耐心做双方工作,稳定双方情绪,并打电话通知书记员许鹏飞前来协助处理。此时,许鹏飞也正与家人一起吃年饭,接到电话后便急忙赶了过来。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规定及分析此案现实情况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在当晚解决问题,只是在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上还有很大分歧,陈庭长继续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刘某某于当晚给付4万元后终结此案。当晚10时,陈庭长和许鹏飞驾驶警车带着双方当事人冒着风雪急匆匆地赶往江岸区二七路,到被执行人的老板家去拿钱。此时天气恶劣,雪越下越大,马路上结冰打滑,给车辆的行驶造成很大困难和危险。拿到现金再回到执行庭办理完法律手续后已近午夜12点。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连声说了几句“没有想到”,说没有想到法官春节放假了还能兑现承诺,没有想到自己能够拿到钱回家过年,而被执行人刘某某也对我院法官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表示钦佩。
“无论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我们保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是我们回应民生关切的承诺之一,我们的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承诺!在我们的心中,群众利益无小事,让群众满意,一切审判执行活动从群众利益出发,是我们法官永远追求的目标!